國際快遞tnt需要什么資料-關于走私罪的相關條款
DHL,FedEx,UPS,EMS等國際快遞對包裝尺寸要求規定,廣州文捷國際快遞現以經驗總結以下說明:
DHL:
DHL敦豪 國際快遞貨物單邊長度≥120CM或單件實重≥70KG,征收貨物尺碼過大和重量過重附加費:RMB250元/票;實重超過100KG/件或單邊長超過200CM/件,需加高度不低于10CM的托盤腳。
FEDEX:
FEDEX聯邦國際快遞的IEF超大件需加收RMB1.0/KG大件費,卡板高度超10CM以上; IEF超大件71KG起收。超大超重件標準(1).單件實重等于或者超過68KG的,即為超重貨。(2).單邊長度超過274cm,或者,寬×2+高×2+長等于或超過330cm的,即為超大尺寸貨。
UPS:
UPS國際快遞在以下情況需加收附加費RMB40/件,累計加收:A.單件貨物重量≥32KG(計費重);B.任何最長邊緣的長度≥152CM或第二最長邊的長度≥76CM的包裹C.不規則包裝的貨物,不接受超長超重貨物:單件包裹重量≥70KG、長度≥270CM、1長+2寬+2高(cm)≥330CM的貨物暫不接收。
國際郵政小包:
單票重量尺寸要求:重量限制2公斤
單件最大尺寸:長、寬、厚合計不超過90厘米,最長一邊不超過60厘米。圓卷郵件直徑的兩倍和長度合計不超過104厘米,長度不得超過90厘米。
單件最小尺寸:長度不小于14厘米,寬度不小于11厘米。圓卷郵件直徑的兩倍和長度合計不小于17厘米,長度不少于11厘米。
大陸國際EMS:
EMS中國郵政國際快遞材積限制:單邊長度以1.5米為限,長度及周長合計以3米為限。
香港EMS:
香港EMS國際快遞P類國家:長度以1.05米為限,長度及周長合計以2米為限;,XP類國家:長度以1.5米為限,長度及周長合計以3米為限(但美國、波多黎各長度以1.5米為限,長度及周長合計為2.75米為限)。
國際快遞tnt需要什么資料-相關快遞信息(1)
在移動互聯網高速發展的今天,傳統物流可借助現代化信息手段進行自身改革,通過采用o2o模式解決物流行業長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以下幾個:
(1)貨運物流行業分布散亂。中國物流學會的調查結果顯示,國內97%以上的物流企業配置的車輛都在50輛以下,很多小型物流公司是夫妻合伙創辦的,只配備了少數運輸車輛。據悉,40%的物流企業僅配備一輛卡車。采用線上線下一體化運營的物流平臺則能夠將分布在各地的車輛資源集中起來,加速整個行業的運轉。
(2)貨運需求方與司機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對接,司機要依靠中介尋找貨源,利潤空間有限。很多貨運司機找不到貨源,只能在物流園區等候,依靠中介尋找貨源,并要向其支付一定報酬。貨運物流O20平臺的出現能夠有效解決司機所處的困境,幫助他們迅速接到任務,且無需經過中間商,能夠有效節約成本消耗。
(3)空車返程現象時有發生,資源利用率低。據悉,我國公路運輸的返程空載率在40%左右。很多情況下,司機完成運輸任務之后,在回程途中卻找不到合適的貨源,只能空載而歸,而遠距離運輸意味著高耗油量,進一步增加了司機的成本消耗。物流O2O平臺的出現,則允許司機提前聯系返程途中的貨源,不僅節省時間與精力,還能避免空車返程,提高司機的利潤獲得。
(4)信用體系有待完善。傳統物流模式下,熟人推薦在物流交易中占據重要地位,這也意味著發生信用問題的概率更大。與之不同的是,物流O2O平臺能夠詳細記錄雙方的交易信息,平臺可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機制,為雙方提供信用參考數據。
國際快遞tnt需要什么資料-相關快遞信息(2)
第二節 走私罪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五十二條 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處罰。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五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 第一百五十四條 下列走私行為,根據本節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 (二)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條 下列行為,以走私罪論處,依照本節的有關規定處罰: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 (二)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 (三)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運輸進境的。 第一百五十六條 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第一百五十七條 武裝掩護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罪,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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